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决定任免的名单
(2024年8月27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)
一、任命刘传钢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。
二、任命刘 文为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局长。
三、任命杨 涛为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局长。
四、任命李建军为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,免去其宜昌市司法局局长职务。
五、任命柯志强为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,免去其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职务。
六、免去王升华的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。